為切實加強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預防工作,鼓勵公眾參與道路交通安全社會監(jiān)督,及時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省公安廳、省財政廳聯(lián)合制定出臺《山東省嚴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試行)》。該《辦法》共21條,界定了舉報獎勵范圍,明確了舉報獎勵標準、舉報獎勵適用主體、獎勵資金來源、兌現(xiàn)和領取流程,并對舉報獎勵責任義務進行了規(guī)定。 ![]() ![]()
舉報下列嚴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且經(jīng)受理舉報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查證屬實并依法作出處罰的,給予舉報人獎勵: ![]() ![]()
從事校車業(yè)務或者公路客運、旅游客運等車輛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數(shù)量;飲酒、醉酒后駕駛機動車;偽造、變造、買賣機動車牌證;非緊急情況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停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等違法載人。 此外,還包括吸食、注射毒品后駕駛機動車;駕駛拼裝或已達到強制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牌、登記證書、行駛證;長途客運車輛違反規(guī)定凌晨2時至5時未停止運行;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營轉非”大型載客汽車逾期未檢驗或逾期未報廢;交通肇事逃逸。 ![]() ![]()
以下行為不予獎勵: (一)匿名舉報的; (二)舉報人提供虛假身份信息或冒名頂替的; (三)舉報事實不清或者舉報證據(jù)不充分的; (四)偽造舉報材料,冒領舉報獎金的; (五)以營利為直接目的職業(yè)舉報的; (六)舉報的嚴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已被查處的; (七)舉報的嚴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無法取證或無法查處的; (八)舉報人屬于公安機關工作人員及其親屬,且舉報的嚴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發(fā)生在其工作轄區(qū)內的。
《辦法》要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舉報人舉報后,未經(jīng)舉報人同意,不得公開舉報人姓名、身份、住址等個人信息。若接到舉報卻未及時處理引發(fā)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或其他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 ![]()
近期,交警正大力開展隱患車輛排查整治工作,請市民朋友積極參與,合法舉報嚴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 受理部門:榮成交警大隊
市熱電燃氣集團定于近日在南山北路與立信街路口進行供熱管道施工:5月27日晚7點,實行全封閉施工;5月28日至6月15日,實行半封閉施工。屆時請過往行人、車輛注意交通安全,謝謝合作! 榮成市熱電燃氣集團有限公司 |